第七百一十五章
能彬彬有礼,武能打架斗殴。
叶欢站在门口,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。手中挥舞着一根带着木茬的凳子腿,此刻,白色的木茬已经完全被血染红。
周兴看着这一幕,早已经吓得浑身颤抖。一开始,他还以为叶欢是个小白脸,从心眼里看不起叶欢。
他是周氏集团的公子,自然有理由看不起任何人。可是,这一刻的叶欢却让他畏惧。
秦念卿和钟凌雪也是吓得脸色苍白,虽然她们的情况是比周兴略好一些,但其实也好不了多少。
二人惊愕的看着叶欢,实在不知道叶欢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。当他穿上西服的时候,他可以是世间最绅士的绅士。可是,当他脱下西服的时候,他却又可以是世间最暴躁的暴徒。
绅士与暴徒,光明与黑暗,完美在其身上交汇,结合成一片混沌,让人看不清他真实的样子。
叶欢堵在门口,一开始还是小心翼翼,但渐渐确认这帮人没有枪的时候,行动愈发大胆猖狂起来。他堵在门口,没有任何人可以靠近他三米范围之内。
血溅在叶欢身上,湿了他的衬衫,惨叫声响彻在楼道,似乎想要把整栋楼掀翻。
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叶欢敲碎了肋骨,打断了胳膊,终于,这帮穷凶极恶的混混,他们眼神中终于出现了一丝畏惧。
因为他们恍然发现,叶欢是比他们更恶的恶。
现在他们也无法理解,叶欢是从哪里冒出来的,十几个人竟然无法近他的身。
有人叫道:“不行,快通知老大吧,我们这些人对付不了他!”
“往外走!”叶欢暴躁的喊了一声,守在这里,虽然可以一夫当关,但同样的人,一旦人数上升到一个极致,叶欢也会被瓮中捉鳖。
往外走,离开这栋公寓楼才是关键的。
叶欢一马当先,带着秦念卿,苏如玉,周兴几人往外闯去。楼道外的混混,早已经被叶欢打得七零八落,一见叶欢出来,下意识就往后退。
惨叫,淋漓的鲜血等等事物,刺激着周兴的瞳孔。他无法理解眼前的景象,只发觉自己的身体不停的颤抖。
亦步亦趋的跟在叶欢身后,这一刻周兴的脑子其实是一片空白,手脚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。
叶欢几人闯出了居民楼,从楼道钻出,站在黑夜的街道上。
香江的夜,凉如水,风迎面吹来,带来丝丝凉意。
叶欢还没有松口气,忽然见街道一边,一二十个身穿黑色背心的小混混,正向这边走来。
他们手中都拎着一尺多长的砍刀,月光一照,闪闪发光。夜凉如水,但刀比夜更凉。
“王大虎手下这么多人!”叶欢紧皱起眉头,心中也有一丝担忧。若他一个人的话,成百上千人也留不住他。
可是,叶欢身后还跟着秦念卿,钟凌雪,周兴。叶欢算是带了三个累赘,严重限制了他的实力发挥。
更况且,这帮混混,也说不得那个人身上藏着枪,子弹不长眼,万一伤到自己身后哪一个,都不是叶欢想要看到的。
钟凌雪皱起眉头,盯着这帮人道:“他们似乎不是虎哥的人……”
这帮人还真不是王大虎的人,而是香江道上,被称作九爷林富德的人。
苏如玉搬动林富德,想要在香江这天南边陲之地,要叶欢的命。而王大虎想要敲诈钟凌雪,也恰好被叶欢碰到。
一个虎哥王大虎,一个九爷林富德。大概是叶欢流年不利,在刚到香江没几天,就招惹了香江道上的两座大山。
一二十个古惑仔手持砍刀,向叶欢扑来,刀刀狠辣,要的就是叶欢的性命。
叶欢现在也明白,出手莫留情,留情莫出手。现在这种情况,如何还想着手下留情,根本就是自己找死。
叶欢夺了两把砍刀在手,一左一右,如同风车一般挥舞开来,当真是神拦杀神,佛挡弑佛。
钟凌雪,秦念卿,周兴躲在叶欢身后。周兴脸上是又白又红,白是因为被面前的杀戮和血腥吓得,而红则是因为叶欢在前面挡杀,自己却躲在后面被他保护,身为一个男人,他感觉有些羞愧。
叶欢知道,再在这里待下去,人会越来越多,场面将会更加的不堪设想。必须尽早离开这里,摆脱包围才是。
“往外走!”叶欢大喊一声,一脚踹在面前一个混混身上,这混混也是长得膀大腰圆,可是叶欢一脚踹在他身上,只听咔嚓一声,这人的腿骨立刻断了。
叶欢踩着他的身体往前走,手中刀收割鲜血,所走过的地方,洒下两道淋漓的鲜血印迹。
钟凌雪三人亦步亦趋的跟在叶欢身后,用手中的木棍菜刀提防着四周。叶欢偶尔回过头张望一眼,抽刀援助他们。
这让叶欢往前走的路更加艰难,他咬着牙,感觉自己像是深陷在泥沼之中,越来越有一种举步维艰的感觉。他心中也是暗暗发狠,怎么人越来越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