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方回向醉鬼走了过去,蹲下去问道:“你怎么了?”
“滚开!”这醉酒的年轻人看都没有看一眼方回,直接喝骂道。
方回也不生气,一般这种黑气缠身的人,要么是霉运连连,要么就是知道自己快要嗝屁了,有点脾气也是正常的。
方回绕到年轻人的另一边蹲了下去,只见此人的地阁丰圆,眉如新月,乃是是大富贵之相,而也就是富二代,不过两个眉毛尾端都断了一层,说明让他富有的人已经死了,也就是说不是他爹已经挂了,那就是他爷爷挂了,于是说道:“你最近家里是不是有人离世了?”
醉酒的年轻人这才一个激灵,猛然一看方回,震惊的说道:“你怎么知道?!”
他这一个猛然转头,倒是让方回吃了一惊,方回失色道:“鬼眼法相?!”
这个人天庭额宽,中岳朝天,且双眸之中有螺旋的脉络,这正是传说中的“鬼眼法相”,比天眼还要高上一级,传说十殿阎王就是这种眼睛!
“你……你身边有个小女鬼!”年轻人往方法肩膀上一看,喊道。
方回一愣更加确定这就是“鬼眼法相”,这种人死后连黑白无常都不敢怠慢啊!
而那年轻人看到方回一愣,以为自己说醉话呢,随后苦笑摇头,似乎是自语:“反正也没人信我……哎”
“不,我信,这只小鬼叫苏怡雪,是我的妹妹”方回平复了以下自己的状态说道,这种先天带着异象的都不简单!
“你……你妹妹?”年轻人不敢相信。
不过方回也没多做解释,而是问道:“你看见她为什么不惊讶?”
“我为什么要惊讶?我从小就天天见鬼”年轻人苦笑道。
方回点了点头,“鬼眼法相”,顾名思义,就是鬼眼,能看见鬼魂没什么稀奇,自己的这一问倒是显得自己有些白痴了。
原来,这年轻人叫林枫,自小就天天见鬼,可是说出去没有人信,久而久而他也就习惯了,反正这些鬼不会伤害他。
而且他还是一个富二代,家里是做地产生意的,本来顺风顺水的,可是几年前,林枫的父亲忽然要在这里盖一座大厦,说是一个得到一个得道高人的指点,在这里建造大厦,绝对财源广进。
但这个地段可不比别的地方,江海市最富有的区域,光是送礼都,花出去的钱就是一个天数字,再加上建造费勇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,花了几乎几十亿!
终于,这座大厦建成,可是半年来竟然没有招到一个商铺,可谓是天天赔钱,不仅是没有招到商铺,相反,招过来了一群孤魂野鬼,林枫能看到,他爹看不到,林枫就告诉他父亲说这大厦里面全是鬼。
可是他父亲好像受到了什么刺激一般,说什么钱赔完了,儿子疯了,老婆跑了,一溜烟的跳楼自杀了!
林枫因为家境条件优越,不学无术,什么都不会,现在就剩下屁股后面的鬼厦,他本来也是打算喝完这顿酒结束此生的。
“天地无极,破魍之眼,天目开!”
方回听完林枫所说,皱了皱眉,接着开了天目,这大厦里面竟然全是鬼?自己不开天目竟然一点察觉都没有,有古怪!
开了天目之后,方回发现整座大厦冒着滔天的鬼气,直冲云霄,方回心中大惊,道:“聚集了这么多孤魂野鬼,阴府的鬼差难道没有察觉吗?还有那阴司当铺,既然这么想要鬼,为什么不来这里抓?”
接着方回发现,这些鬼全都藏与墙壁之中,偶尔会有几只在走廊中游荡。
方回很想抓个几十只野鬼去阴司当铺卖了,可是最后有些于心不忍,他不想拿这些孤魂野鬼的下一世做交易,太过残忍。
最终只能向林枫道:“我可以帮你除掉这些东西,但是你能给我多少报酬?”
林枫的酒劲儿一下子清醒过来了,如果真的能驱除这些鬼,那么肯定能找到商铺啊,自己说不定就发财了,于是赶忙说道:“三百万!”
方回咽了咽口水,一脸吃惊的看着林枫,比付天生给的钱还要多两倍!心道:“三百万?卧槽能建一个道观了啊,这城市人都这么有钱?这一下阴司当铺的钱不就能还上了?”
林枫看到方回的样子,以为自己出的价格低,毕竟大厦里有这么多野鬼,于是说道:“一千万!只要你除掉这些鬼,等我赚钱了马上给你!”
本来听到一千万,方回险些没站稳,但一听林枫说“赚钱后给你”,顿时泄了气,心道:“丫的想空手套白狼啊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