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唤作阿聪的,全名叫骆奇聪。三十岁的他是小队里长得最为英俊的一个,无论是行走坐立,在举手投足之间总透露着一股英气。与他形象相称,骆奇聪是个话不多且极度冷静之人,他看上去总是心事重重,却不曾向任何人透露,更没有人读懂他的复杂思绪。因为欣赏农伟廉的办案手法,跟着农伟廉一干就是四个年头,不管农伟廉平日如何挑剔,他总会一笑置之。
骆奇聪接过钥匙,跳上了一辆现代商务车的驾座,动了车子。就在众人都登车之后,农伟廉却喊道:“于世殷那混蛋呢?”
这时候,一名年轻的小伙子从停车场对开的楼梯上一边冲下来一边喊:“队长等等我!”
于世殷,二十八岁,长得高大结实,是农伟廉队里最年轻的队员。于世殷的老妈赏了他一张玩世不恭的脸,而他的为人更与这张脸配合得天衣无缝——酷爱打扮,喜欢耍酷,凭着这张脸和迷人的身材,不知哄了多少女孩为他宽衣解带。除了女人之外,于世殷还钟情于自由搏击等体育运动,而他更是小队里身手最了得的一个,曾经一人力敌四名持械歹徒,更把对方全送进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。在工作中,他颇为急功近利,故但凡有什么行动,他就会表现得出奇神勇,往往是冲在队伍前头。
农伟廉瞥了他一眼,见他嘴角还沾着辣椒酱,不屑地说道:“饿鬼,你来这干嘛呢?你不是要去投胎吗?”
“对不起,队长,我已经以最快的度赶来了。”于世殷说道。
“还真没看出来你的度会这么快,那要你坐这车简直就是屈驾了,你自己跑去从化吧。”农伟廉说着,就要关上车门。
何骆两人相视而笑,对农伟廉骂人早已见惯不怪,特别是骂于世殷,一天不冷嘲热讽或是劈头痛骂几趟还真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。可众人皆知,尽管农伟廉出言刻薄,但对于世殷却是倍加照顾,只是有点儿恨铁不成钢。
于世殷深知队长脾性,哪敢顶撞半句,幸好何庆光出面圆场,一手将车门拉住,说道:“好啦好啦,快上车出吧,看你下次还敢不敢担误正事。”
有人替己开脱,于世殷可是求这不得,遂连忙溜进车子,乖乖坐在一旁,一言不。
车子经广从高,往从化街口镇长驱而去。
一路上,农伟廉坐在副驾位翻着关于顾纬越的资料;何庆光则看着沿途的风景;骆驼聪在专心致志地开着车;于世殷就在一旁玩手机。
农伟廉翻着翻着,问道:“我让大家去装备部领家伙,都领了吗?”
“领了。”众人异口同声的答道。
于世殷加入刑警部门的时间最短,犹其在枪支弹药上,除了平时练习之外,就从未在实战中用过。所以这趟出任务,居然还可以带上家伙,惊喜之余亦手痒难耐,跃跃欲试。
“头儿!”他从后座靠了上来,说道,“这次真的能试一下吗?”
听到这话,何庆光在一旁笑而不语。
于世殷不解地看了看何庆光,只听见农伟廉说道:“你要试的话,现在就可以下车,然后叫辆计程车回训练部试。”
于世殷马上就急了,道:“头儿!我不是这个意思,你明白的。”
“于世殷同志,我完全不明白你的意思,请你明说吧。”农伟廉调侃道。
“头儿,你这是……唉!我的意思是——”于世殷故意压低声音说道:“是不是能在抓人的时候用这个?”言间,伸手戳了戳挟在腋下的家伙。
农伟廉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,没好气道:“如果你没有背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的话,我建议你先回去拿一本,往后在抓人的时候,临阵翻出来查一下,看能不能使用。”他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不过了,规矩是上面定的,至于行动的报告却是我们写的。”
于世殷大喜,“那就是说……”
“喂!”何庆光马上打岔道:“队长可什么都没说过,知道吗?”
“我只有两个要求——”农伟廉竖起二指道:“一要快,二要活。”
“队长。”一直在专心开车的骆奇聪忽然问道:“有件事我一直憋在心里。我见你很重视这次行动,一听到从化有嫌犯的消息,小组会都不开一个就赶着出,是不是这次的嫌犯还有什么特别之处?”
农伟廉看了他一眼,旋即换了一口平和的语气道:“我本来是打算在路上跟你们简单说一下的。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,在花都的那宗案子吗?”
“你是说在饭店厕所,一刀封喉毙命的那宗?”
农伟廉别过脸,看着后视镜的景象,脑海里迅闪过连日来调查得出的结果,“我敢断言这跟怡乐新城的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。”
“何以见得?”骆奇聪问道。
农伟廉掏出烟,点着了一根,徐徐说道:“怡乐新城案子,死掉的那个二世祖(纨绔子弟),是华实集团总裁许朝汉的儿子——”
骆奇聪一边听一边点着头。
“但是,给这案子提供关键线索的,你知道是谁吗?”农伟廉打开车窗,把烟灰弹到车外,“是一个曾经与许明亨有过过节的女人。我曾为了怡乐案,派人暗中调查过她,不过没查出些什么,我就撤了人。关于这女人与许明亨的过节,缘起于这女人的女儿为了许明亨自杀,这女人就把他告上了法庭,最后因为自杀者怀了许明亨四个月的孩子,这二世祖才不得不作出赔赏。但问题就在于,许明亨的死本该就是这女人所希望的,可这女人却揭了为自己报了丧女之仇的人,也就是我们现在要去抓的顾纬越,这不合常理。最可笑的是,这个女人在报案的时候,甚至没有提供任何证据,只是说她认识这个凶手,而且只要按她的意思去查就一定能查出来。”
农伟廉继续说道:“我第一次去找这女人,是想了解一下顾纬越为何要杀许明亨,还有就是他当时的下落。那女人说,顾纬越在花都,而顾纬越跟她的女儿曾经有过一段颇深的感情,这也就合理地构成了顾纬越谋杀许明亨的作案动机。得知这些,我就马上与光叔赶往花都。但当我们到了花都之后,并没有找到顾纬越,却意外地现了另一起命案。”
“当时我们到了花都,第一时间先找上我的同学,他在花都公安局上班。我到他的办公室,跟他谈着关于顾纬越的事,却突然看见他们办公室的黑板上贴着一张死者的照片。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死者,他就是之前陪着许朝汉来我们局里吵吵闹闹的跟班——霍俊。我同学说,死者是广州人,前些天与十几个人来花都,说是想要找个什么人来着,却不知遭谁用螺丝刀给毙了,死在某间饭店的厕所里。我透过我同学的关系,拿到了当时与这个跟班一同前去花都的那些人的笔录。笔录上说,他们去花都是受了霍俊的托,去找杀害了许朝汉儿子的人。但这里最大的问题并非是谁杀了这个霍俊,而是这霍俊为什么能比警方更快地知道顾纬越的下落?他不过就是许朝汉身边的一条狗。我想来想去,觉得这问题一定是出在那个举报顾纬越的女人身上,我就以这事再去找了她。当女人得知霍俊被杀了之后,她才哭着说她非常后悔举报了顾纬越。事情原委是霍俊带着一伙人抢了她女儿的骨灰,还胁迫她去找出顾纬越,而霍俊为了迫使顾纬越出现,竟然把她女儿的骨灰瓮给砸了,但最后顾纬越还是没有出现。冲着这个被砸的骨灰瓮,我马上明白了两件事——”
农伟廉又竖起了两根手指,道:“一、顾纬越谋杀霍俊的动机;二、那女人揭帮自己报了丧女之仇的顾纬越,完全是出于迁怒。”
听到这,何庆光笑道:“这女人的性情可乖戾得很啊。”
农伟廉挪了一下坐姿,又道:“虽然霍俊的死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顾纬越干的,可无论是在情理还是动机方面都十分充足。当我再了解到霍俊是让人用螺丝刀一刀封喉,死得干净利落的时候,我就知道这顾纬越对杀人已是驾轻就熟了,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人物,这也是我如此重视他的原因。在往后追捕的过程中,你们要任务不是抓到嫌犯,而是要保住自己。”
听了农伟廉的话,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,但于世殷貌似有点不服气,说:“头儿,你可不能长他人志气灭了自家的威风,要是那家伙能和我对上三招……”。
“还有——”农伟廉知道于世殷又要逞能了,干脆直接打断了他的话,“如果我没猜错,现在要找顾纬越的绝对不止我们。那个许朝汉先是儿子被杀,然后跟班也给做了,他在顾纬越手上连吃两亏,恐怕已经抓狂了。而且据我所知,就因为他儿子的事,他花了大钱买通了我们警队里某个部门的人,那就是说,我们所知道的,他很有可能也会知道,这也就是刚刚我不让那个蹩脚菜鸟联系顾纬越家属的原因。”
“可你还是让通讯部去监听顾纬越家属的电话。如果许朝汉是买通了通讯部的人,那他不是照样能获得顾纬越或其家属的信息?”何庆光问道。
农伟廉说道:“我就是怀疑许朝汉在咱们通讯部里插针。大家想一下,如果我让那鸟蛋去联系顾纬越家属,一来其家属很可能会通知顾纬越尽快潜逃;二来如果太多人知道其家属的信息,万一他家属有个什么三长两短,那谁才是泄密的人呢?所以,我把顾纬越家属资料的知情范围缩窄到通讯部,倘若他家属出了什么事,我们就可以把针挑出来了。”
何庆光道:“你这不是在用顾纬越家属当饵吗?”
“光叔,你太低估通讯部那帮人。他们那些搞情报的,闭上眼都能把信息传播原则倒背如流。他们知道什么情报能卖,什么情报不能卖,没那么容易把自己暴露的,我这是在变相保护顾纬越的家属。”这时候,农伟廉的手机响了,只见他接了电话聊了两句,便转过身来,笑着跟大伙说:“哼!不出所料。”
“什么事?”骆奇聪问道。
“从化那群脑子装大便的,把顾纬越跟丢了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