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!”
柳母哭倒在地,双手合十,一个劲儿的像求神拜佛似的跪地磕头,“求你了!求你了!我求求你了!”
“好!”霍俊继续大喊道:“既然这样!你就别怪我了!”说着,他使劲儿一摔!“哐啷”一声,陶瓷瓮尽成碎片!倾泄而出的骨灰散落四周!突然一阵急风骤起,把骨灰吹得漫天而散!
围观者纷纷忙避灰屑,顾纬越刚跑到货运场门口,远远见霍俊竟然就这样把柳晴诗的骨灰摔了。看着漫天散起的骨灰,他整个人愣在那里,两行眼泪早已夺眶而出,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!
看见此情此景,柳母早已崩溃,只见她疯般甩开拉住她的男人,没命似的爬了过去,一边嚎啕大哭,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把散落在地的骨灰拾起。
可是,地上的泥泞早已将骨灰玷污。
霍俊冷冷地看着眼前一切,面无表情,只是拍了拍粘在自己身上的灰,向手下们扬了扬手,便钻回车里。就当他们一行人驱车离去的时候,在货运场门口,一辆计程车早已蓄势待。
现场只留下在拼命拾灰、哭成泪人的柳母和那些围观的人。慢慢地,围观者也散去,只有柳母还抱着那裹着骨灰的外套,坐在那里傻傻的泣不成声。
话说霍俊在回程的路上,就一直骂个不停,“狗杂种!害老子饭都没吃就白忙活了一大早!”
这时候,那马屁精又说道:“霍总您莫气,今天就当给那王八蛋一点小小的教训,以霍总您的智慧,还有做不成的事吗?眼下霍总您最需要的,就是先吃饱,然后再略施小计,他就只会卖弄些小聪明罢了,我就不信那家伙在霍总您面前还耍得出个三头六臂。”
霍俊看了看那马屁精,“为什么你说的话,总能无时无刻都那么中听呢?”
“嘿嘿,霍总您过奖了。”
“好,那咱们就先找个地方吃饭,吃完饭了再跟他慢慢玩,不就是捉迷藏嘛,老子玩捉迷藏的时候,他还没断奶呢。”
说着,霍俊一行人把车开到一家饭店前停了下来。
到了饭店,连霍俊算上十几人,包了一个房间,坐了下来。点菜时,霍俊把菜单扔给马屁精点菜,自己就上了厕所。
霍俊一边打着电话,一边站到尿池边。
“亲爱的,那家伙狡猾的很,今天我们扑了个空。”
“没事,只要许朝汉一天想做,就不怕他不落在我手里。”
“我知道你在他身边很难受,你就再忍忍吧。”
“嗯,好啦。我先挂了。”
当他挂上电话,一个人悄然无声地走到他身旁,准备小解。
“金表不错。”站在霍俊旁边的人说道。
他看了看身边这人,只见他头戴鸭舌帽,脸上挂一副墨镜。
“便宜东西,见不得人。”霍俊笑道。
“是吗?但我看好像是名牌哦。”那人故意把头拱了过去。
霍俊甩了甩自己的小弟弟,说道:“也没什么。”
“听说,你一大早就在找人,而且手段还不怎么干净呢。”就在霍俊拉上裤子的时候,那人冷不防地说道。霍俊马上露出惊讶的神色,看着眼前这个毫不起眼的人,竟然知道自己今天要做的事?难道?
“没错。”那人提了提裤子,“我就是你要找的人!”
在霍俊的包厢里,马屁精早已把菜点完,可见霍俊迟迟未归,便嚷嚷道:“怎么霍总还没回来?我去看看。”他屁颠屁颠地跑到厕所,却不见霍俊,于是小声问道:“霍总,霍总,是不是不舒服呢?”
可是,回应的只有沉默。
马屁精挨着厕间一扇一扇门的推。突然,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渗入鼻孔!他低头一看,这不看倒好,一看就差点晕倒。只见一大滩又浓又黑的鲜血,在其中一个厕间虚掩的门下冒了出来。他一声尖叫,撒腿就跑,冲回包厢,喊上几个大汉一同去厕所。几个大汉轻轻把厕间门推开,惊恐的现这厕间早已成了刑房,直吓得他们两腿哆嗦。
只见霍俊早已没了气儿地坐在马桶上,下颚位置给捅了个大洞,鲜血一直在伤口处汨汨地冒个不停,不光把霍俊全身上下的衣服染个通红,更浓稠了一地。他死翘翘地坐在马桶上,表情说不出的恐怖,两片嘴唇因为痛苦而扭曲,分别往不同的方向歪了,一双眼睛半开半合往上翻白,如死鱼眼一般盯着前方,盯得马屁精双腿直软。
惊惶失措的马屁精,唯一的反应就是掏出手机报警。不出一会,警察来了。警察们在现场做勘查,跟饭店里的人录口供。马屁精怕自己惹上官司,只好滔滔不绝,没完没了,短话长说,甚至动用七情上脸,泪眼婆娑,絮絮不停地去解释他只是现尸体,与命案绝无关系,把警察都弄得很不耐烦。
而在现场堪察的警察们现,死者是被利器捅穿下颚、口腔、气管,到达后脊神经,一击毙命;现场寻不着凶器,但从伤口呈圆形,直径约八毫米等数据看来,凶器应该是一把长约十公分的锥形利器,初步推断为螺丝刀;死者身上的钱财被劫,但贵重物品如手表却尚在;现场地板上只有来来回回的鞋印;而在本该留下指纹的地方,都无一不被擦拭得干干净净。
从洗手盘上的血迹来看,警方推断凶手是先将死者拉进厕间,然后以非常快的度用螺丝刀在死者下颚处刺入,将死者杀害。在整个行凶过程中,凶手的双手和衣服,都应该无法避免染血,但现场只见洗手盘上的血迹,却不见任何弃置的衣物。
再观察死者的伤口,行凶者下手快狠准,干净利落,不带半点犹豫,看来是早已存心致死者于死地,故排除凶手抢劫行凶的可能。最后,凶手行凶后没有仓皇逃离现场,因为在饭店吃饭的食客和员工均没有现任何行色匆匆的人,看来是个惯犯。
警察们翻查监控录像,现一名头戴鸭舌帽,脸挂墨镜,形迹可疑却异常淡定的男子。该男子在霍俊等人进入饭店后出现,离去的时候,却是通过饭店后门的停车场通道离去的,整个过程不足三分钟。
侦查队长觉得这男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,遂马上下令全力搜捕。可怜那饭店老板,好端端的日子,却突然有人在自己店里惨遭杀手。自己的店被封上个一两天不说,往后还得影响生意。百般无奈的他,只好等尸体运走后,在门口烧烧纸钱,去去晦气。
却说顾纬越杀了霍俊以后,就已经料到警察们会摸着什么线索来追寻自己。能让警察在最短时间内抓到自己的,除了自己的外形跟相貌,就没有别的了。于是,在他离去的途中,他把帽子跟墨镜都摘了扔掉,最幸运的莫过于他身上那件深褐色T恤,虽然染了血,但用清水洒在上面,再搓两下,就全然不觉。
随后,他叫了辆计程车,往自己出租屋方向驶去。他心思越来越细密,到步后竟把自己杀人时的衣物换了下来烧掉,毁痕灭迹,又将那把途经五金店买的凶器——一柄细长的十字纹螺丝刀,擦掉指纹,洗刷干净放好,再收拾好自己行装,背上大背囊,然后再唤了辆计程车,直奔客运站。
跑!在他的心里,只有一件事,就是跑。他猜想那些警察如果要全面搜捕的话,必定会在最短时间内凑足警力把自己封锁在花都,所以得马上跑,跑得越快越好,要是再拖一下,就不好说了。
计程车开到客运站,顾纬越下车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跑进站里,而是登上了客运站旁边的天桥。他想看看柳母还在不在货运场里,结果货运场内一切早已恢复正常,就连柳晴诗的骨灰瓮碎片,也早已被清理了。对啊!在别人看来,那骨灰与瓮不过就是一堆不祥的垃圾罢了,谁又会像自己和柳母那般重视呢?
他不堪回忆刚刚霍俊砸瓮的那一幕,摇了摇头,往客运站走去。来到售票厅,他观察到周围的一切情况如常,就知道警察还没有查到这里,不过那也只是迟早的事。
他抬头看了看站牌,现最快出的车是开往从化方向的,于是就买了那班车的车票,登上了车。为了防止出现节外生枝的情况,他不再像上次那样一股脑的冲上车,而是乖乖地进行安检,然后再登车。
随着一声动机的咆哮,客车驶离了客运站。当车子调了个头,再经过客运站的时候,他看见好几辆警车停在了客运站门前。
眼看自己的客车离客运站越来越远,顾纬越嘘了口气,暗自一笑,心道,时间刚刚好。
虽说顾纬越再次犯下命案,但他已不再如之前般惶恐不安。想起刚刚霍俊猝不及防的样子,反倒是有那么一点点兴奋。或许,在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,他的性格便已经开始慢慢地转变,慢慢地从一个人变成一只恶鬼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