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问题的关键是,叶欢现在的拳头,不怎么强。
那么,自己该如何在这里活下去呢?
这件事,还需细细思量。
第二天早上,爱德森从床上醒来,开始洗脸,梳头,刮胡子……过程中,他偶尔扫了一眼。见叶欢盘腿坐在床上,没有任何生息。
心中并不觉得怎样,爱德森是这里的老房客,他已经接待过许多个狱友。
所有人进来时,都是一样的,倔强,冲动,不肯屈服……毕竟,他们在外面,也都不会是简单人物。
而后来呢,又有那个不是慢慢被同化,开始遵守黑牢之中的规则,捍卫黑牢之中的规则。
喔,对了,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不肯屈服的,后来怎样呐?
后来,他们不都死了嘛。
这996,会是第三个嘛?
唉,想想还是蛮可惜的,毕竟这个年轻人,并不招人讨厌。
叹了口气,爱德森对着镜子,继续洗脸,梳头,刮胡子,然后,等完成这一切之后,他爬上床,坐在那里呆。
等吃饭的时候吃饭,吃完饭以后,他继续呆,等待下午吃饭,然后,继续呆,最后睡觉。
第二天醒来,他开始洗脸,梳头,刮胡子……呆。
爱德森是一个生活很规律的人,每天几乎是同一时间醒来,同一时间洗脸,同一时间洗脸……同一时间,呆。
但今天有些不一样,今天又到了放风的日子,大家有机会走出牢房,去外面看一看。而至于爱德森,他还是会去图馆,翻上周看到一百页的。
并不是每个住在黑牢里的犯人都很痛苦,至少爱德森就不是,他很适应现在的生活。平静,从容,与世无争,像他这种人,怕是在任何一种环境下都可以生活得很好。
而叶欢也看得出来,爱德森即便在外面,也一定不是普通人。
这一天,叶欢也同样走出了牢房,站在惨白的探照灯下,闭上眼睛,就像是晒太阳一般,深呼吸。
他耸头搭脑的,双手卷在袖子里,像极了京城皇城脚下,那些填不饱肚子,有一日混一日的懒汉。
但不知怎地,这样一个叶欢站在那里,周围却像是弥漫着一种丧气一般,没人敢靠近。
毕竟,大家仍旧记得,那一日,叶欢死不服输的情景。
这种人像狗一样,最好别惹。
而这,也就是大家,为何选择忽视叶欢的原因。
叶欢低头靠在墙上,目光却是若有若无的看着远处。只见远处哪里,那白人大汉站在那里,正在和一帮犯人说笑。
叶欢想了想,没有靠近。
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,上午十点放风,下午两点结束,说是是个小时,其实不到。
眼看已经十二点多,但厕所内,努力工作的人们还没有结束。
‘嗯嗯……’
“h,s!”
“偶,买糕!”
大家辛勤耕耘着,从没有像这一刻一般需要上帝,若是他老人家听到自己的名字,以这样的程度被呼唤,也不知会不会被感动得哭出声来。
哒哒哒……
轻轻的脚步声靠近,声音不紧不慢,脚步不轻不重。最后,他的手搭在一个厕所单间的门上,想了想,伸手拉开。
厕所内,那白人大汉正在辛勤工作着,累得呼哧呼哧喘气,脸上落下豆大的汗珠。
门突然被打开,他也是吓了一跳,差点从地上蹦起来。
回过头来,见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自己身后,猛然愣住了,然后突然破口大骂:“滚开,来帮老子推屁股嘛!”
“乖!不要说话,我送你上路。”
年轻人笑笑,忽然扬起手,将一柄磨尖了的牙刷亮起,微微颤抖着,插进白人大汉的脖子。
白人大汉懵了,他想要挣扎反抗,但是,他并没有想到,这个人会突然想要杀自己。
所以,当牙刷的尖柄捅进他的脖子中时,他才反应过来,想要挣扎,想要反抗……
当然,这已经来不及了。
所以,他死了。
(本章完)